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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才测评
外来人才聘用证
人才猎头
 
人才测评
 
一、单位测评
    (一)受理对象:
    机关、社会团体及各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。
    (二)申报材料:
    1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;
    2、测评意向说明材料,包括单位简介、测评目的、内容等;     3、受测人员名册表,包括姓名、性别、出生年月、专业及学历、工作职位及其说明、工作年限等。
    (三)办理程序:
    1、签订《人才测评协议书》。
    (1)根据测评要求,确定测评项目;
    (2)签订《人才测评协议书》。
    2、人才测评。
    (1)制定测评实施方案;
    (2)按测评项目进行测评;
    (3)测评数据的收集、分析;
    (4)拟定测评报告;
    (5)移送测评报告。
    3、跟踪服务。
    (1)作好记录,资料归类存档;
    (2)客户回访,了解测评效果,并提供咨询。申报手续齐全,符合条件的,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。

二、个人测评
    (一)受理对象:
    大中专毕业生及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。
    (二)申报材料:
    1、被测评人员身份证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
    2、个人测评意向说明书(包括测评目的及内容等)。
    (三)办理程序
    1、根据个人测评意向,确定相应的测评项目。
    2、人才测评。
    (1)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测试内容;
    (2)测评数据收集、分析;
    (3)拟定测评报告;
    (4)移交测评报告。
    3、跟踪服务。
    (1)作好记录,资料归类存档;
    (2)对受测人员进行抽样回访,了解测评效果,并提供咨询。
    申报手续齐全,符合条件的,1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。

三、完成时限
    符合条件、 材料齐全的可即时办理。

四、完成时限
    符合条件、材料齐全的可即时办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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